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或“公司”)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赛托生物《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主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子公
司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控制、财务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
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明确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2)组织结构
公司依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
晰的内部机构,根据发展所需制定定期优化内部机构的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机
构中不适应经营和信息沟通的环节,并进行调整。
(3)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的发展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状况,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比较科学的人力资源聘任、培训、考核、晋升、工薪、离
职等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竞争力。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
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有效地识别、评估与监控。对已识别可接受的
风险,制定风险预防控制项目和标准,明确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
续检查、定期评估。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经营决策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
和议事规则、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公司坚持风险
导向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开展内控建设工作,不是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而是防范经营
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是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规范的必然
选择,也契合公司的现实需求。
(1)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明确了关联
交易的对象、交易范围、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决策权限、披露原则及披
露内容等。2025 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要求,如实、及时
公告关联交易内容。
(2)对外担保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严格
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对象的审查、审批程序、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2025 年度,公司
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3)对外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注重使用效
益,恪守相关承诺。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
董事会集体审议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等环
节上的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2025 年度,对外投资行为均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4)募集资金使用控制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使用、变更、审批程序、披露、监督等内容做出相关规定。2025 年度,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现象。
(5)财务报告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遵守有关财务管理
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相关财务制度,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不断完善,规范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通知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完善会计科目,规范
会计核算;优化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及工作效率;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分析,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在信息沟通中的作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信
息系统各岗位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建立
了友空间办公自动化系统、用友财务软件系统等内部信息化系统,确保了公司
内部信息沟通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公司设立了会议系统、电话、传真、企业邮
箱、企业微信、公司网站等多种沟通渠道,加强了外部沟通,提高了公司与外
部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等的沟通效率。同
时,公司加强了对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
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在完善治理结构和决策科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和保密性原则,对公司重要业务和
控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和评价。梳理风险清单,查找内控缺陷,推动整
改落实,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目标实现。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
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
生的偏差。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2% 营 业 收 入 2%< 错 报 ≤ 错报>营业收入 5%
营业收入 5%
资产总额 0.5%<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错报>资产总额 1.5%
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
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 错报≤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5%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③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
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未来,公司
将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环境情况,及时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赛托生物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彦 郭 菲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