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锦泓
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泓集团”、“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锦泓集团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1 号)核准,锦泓集团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4,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2,134.36 万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称为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更名为以上名称)
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苏公[2019]B008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前拟 募集后拟 已使用募
项目投资 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 使用募集 集资金金
总额 比例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支付收购 Teenie Weenie
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 46,111.43 46,111.43 46,111.43 22,127.21 47.99%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 - - 25,128.56 -
资金
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
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
合计 95,401.43 74,600.00 72,586.45 69,832.87 96.21%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数据统计截至2026年4月27日。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
审计,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人民币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4,195.44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
债券“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的《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提前归还 600 万元、2026 年 4 月 24 日归还 3,600
万元,公司已将上述 4,2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上述募集
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正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实施。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关
于“智能制造、智慧零售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归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归还程
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泓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鹏鹏 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