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07 号
目 录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07 号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邦高科”)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
振审字[2026]第 0502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汉邦高科编制的《北京汉邦
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汉邦高科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
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项 目
(元) 情况 (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62,571,869.52 147,818,856.4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940,458.31 952,863.3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
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其他业务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收入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的收入。
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4,088,717.10 净额法收 272,638.55 净额法收
入。 入 入
不具有持
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
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7,631,411.21 146,865,993.15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顾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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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
深圳市财政局
特殊普通合伙
鲁财会协字[199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