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就伟思医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
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107,421,162.45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1,492,840.35
减:募集资金节余金额转补充流动资金 8,326,878.93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520.00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269,771.97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641,733.3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9,512,428.47
其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512,428.4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7月15日会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
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予
以销户,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上述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万元及其利
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支出后金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
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伟思研创将新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
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2)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
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
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
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
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
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
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
况列示如下:
存储 余额(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方式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93220078801300001650 活期存款 24,692,767.7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10106501040017022 活期存款 17,073,354.7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注2) 320006615013001309853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注2) 8110501012301742801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郁金香路支行(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注1) 10106501040017972 活期存款 7,746,306.02
合计 49,512,428.47
注1:因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
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972账户于2023年6月25日开户;
注2: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开设的
理财专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于 期间最高余
董事会 报告期末现
现金管理的有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额是否超出
审议日期 金管理余额
效审议额度 授权额度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
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余额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最终
实际划转的金额为100,018,339.34元。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报告期末累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超募资金来源 超募资金金额(1) 计投入超募资金 投入进度(%)
总额(2) (3)=(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96,126,960.68 636,532,603.94 106.78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报告期末累
截至报告期末累
拟投入超募资 计投入进度 备
用途 性质 计投入超募资金
金总额(1) (%) 注
总额(2)
(3)=(2)/(1)
补充流动资
补流/还贷 596,126,960.68 636,532,603.94 106.78
金
注:累计投入超募资金大于超募资金金额的部分为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31.90万元,
投入进度已达100%。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营销
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125904247710802)进行注销,最终实际划转时点账
户结余金额为人民币3,613.33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足项目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32.69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存放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决定继续使
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待“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完成结项后,公司将及时办理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因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和“信息化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中通过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了成本,加之闲置资金理财收益贡献,故项目在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产生节余资金,公司决定将这两个项目正式结项,并将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源配置并支持日常业务发展。
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
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该议案
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
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
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
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
能力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
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
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
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
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
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
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
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
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
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伟思
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
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
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
计划延期,以及公司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总投
实施方 项目达到预定可 拟投入募集资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资(万
式 使用状态日期 金(万元)
元)
南京市雨花台
既有场
伟思医疗 区宁双路19号9 2024年12月 7,486.00 7,486.00
地改造
栋
项目总投
实施方 项目达到预定可 拟投入募集资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资(万
式 使用状态日期 金(万元)
元)
南京市雨花台
区铁心桥街道
购地新
伟思研创 (东临宁丹 2025年12月 13,706.00 7,977.78
建
路,西临京沪
高铁)
注:包括募集资金 7,486.00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
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
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
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
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
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
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变更和延期。
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伟思研
创作为实施主体。
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
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在“伟
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中实施开展。
“购地新建”,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购地新建”方式
实施。
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
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
京沪高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
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
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
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
计划延期,以及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
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
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总投资
资金
期
研发中心建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
伟思医疗 既有场地改造 2023 年 9 月 19,725.00 19,725.00
设项目 路19号9栋
信息化建设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
伟思医疗 既有场地改造 2023 年 9 月 4,475.00 4,475.00
项目 路19号9栋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总投资
资金
期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
伟思医 既有场地改
研发中心 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
疗、伟思 造、购地新 2025年12月 19,725.00 19,725.00
建设项目 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
研创 建
路,西临京沪高铁)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
伟思医 既有场地改
信息化建 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
疗、伟思 造、购地新 2025年12月 4,475.00 4,475.00
设项目 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
研创 建
路,西临京沪高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
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和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彬圣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298.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49.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177.7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194.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27%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
项目,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4)=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1) (2) (2)/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 (3)= 期
(1) 化
有) (2)-(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19,725.00 19,725.00 19,725.00 2,151.38 20,537.42 812.42 104.1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信息化建设项目 是 4,475.00 4,475.00 4,475.00 751.04 1,627.57 -2,847.43 36.3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 2025年12
是 7,486.00 7,977.78 7,977.78 2,246.86 6,544.54 -1,433.24 82.0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月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 0 15,831.90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831.90 105.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储备资金 (已结项) (注)
超募资金 否 59,612.70 59,612.70 不适用 - 63,653.2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 / / / /
合计 106,298.70 106,790.48 47,177.78 5,149.28 108,194.69 -2,636.35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
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
延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
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
延期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
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
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
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37亿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末正式投
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
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
年7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
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基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康复设
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
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
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0)02101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审计,截至20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6,789,973.57元。该款项已并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项目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 (1) 期 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 信息化建
设项目 设项目
康复设备 康复设备
组装调试 组装调试 7,977.78 7,977.78 2,246.86 6,544.54 82.03% 202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
合计 — 32,177.78 32,177.78 5,149.28 28,709.53 / / / / /
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原因:“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7,486.00 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
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
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的要求。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本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 7,486.00 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
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
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
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
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
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 2,189 万
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
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9 月。基于 2024 年底,公
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9 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
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
期。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
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
用,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
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
息化建设项目”及“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
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见附表1:“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由7,486万调整为7,977.78万元,差额491.78万元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