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成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高吉涛、吴建航
项目联系人 吴建航
联系电话 021-68801584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无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327.SH
注册资本 1,038,548,520 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 37 号 501 房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 55 弄张江人工智能岛 11 栋
法定代表人 周曦
实际控制人 周曦
联系人 杨桦
联系电话 021-6096970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5 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5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
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
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的问询和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
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况;
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变动情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保荐人履职期间,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人的核查工
作,为保荐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能够根据有关法法规要求规范
运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通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文件,按照要求进
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并与之沟通,且能够
应保荐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人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保荐人履职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职地开展相关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
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要求报告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高吉涛 吴建航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