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
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已承接聚石化学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且
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束,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天风证券仍需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天风证券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聚石化学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
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7,943.70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72.97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使 募集资金
序 拟投资总 募集资金 项目状 备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号 额 投入进度 态 注
金额 金额
年产 40,000 吨改性
塑料扩建项目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
产建设项目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
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合计 142,482.48 77,672.16 77,689.25 100.02%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
目“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 2:由于支付设备款是整笔支付,导致“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
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 17.0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 国 光 大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
中 国 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中 国 工 商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清 远经 济开 发 区支 2018023729200052806 52,655,000.00 - 已销户
行
花 旗 银 行( 中国 ) 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中 国 光 大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肇庆分行
中 国 工 商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清 远经 济开 发 区支 2018023729200055086 - - 已销户
行
花 旗 银 行( 中国 ) 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中 国 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中 国 工 商银 行股 份 有限 四方监
公 司 清 远经 济开 发 区支 管专用
行 账户
四方监
中 国 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清远市分行
账户
合计 / 796,845,689.49 513,746.61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九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投资“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
更为安徽安庆,计划投入的超募资金仍为 8,000 万元。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并使
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对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
程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取消“中试实验中心项目”,并使用自筹资金 10,865.50
万元对“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原计划投入该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二)终止“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原因
《长江保护法》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
园区和化工项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出具了督查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聚信”)、安徽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拉
瓦锡”)所处的安庆高新区山口片区系违规划入。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安庆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企一策”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须对“安庆
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即募投项目安庆
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厂房扩建项目、安徽
拉瓦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00 吨光刻胶、500 吨聚酰亚胺单体项目”进行停产、
拆除等整改工作。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安庆市新宜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根据安庆聚信和安徽拉瓦锡整改情况进行收购、补偿等工作。详见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
让资产的公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
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监管部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
集资金管理。
后续公司将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更好的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该部
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自 2022 年 7 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产生
经济效益,项目终止后公司将不再从事聚苯乙烯合成制造,本次募投项目终止
不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带来较大影响。本次终止募投项
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终止后
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 512,935.85 元、后续收回的政府支
付款项中的募集资金部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公司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之前,公司将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过 12 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并
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天风证券对聚石化学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