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54: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奕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对辰奕智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9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除发行费用 6,364.01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363.99 万元,已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I1069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034.41        39,034.41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17756 号
地块”变更为“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451号地块”。同时,为进一
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将募投项目“生产基
地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对项目中的
“建筑工程费”、“铺底流动资金”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目前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所涉及的土建主体已经完成并正在进行装修和设备采购,由于该项目调整到
新的实施地点后,所在主体建筑需整体完成后才能竣工验收。该主体建筑2023
年3月30日开始施工,项目建设期18个月,原预计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受整体工程进度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预计无法在原定
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目前“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工程的主体建设已完成,相关研发设备已完成采购并交付公司。由
于研发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尚需一定周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
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生产基地
新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
项条件,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095.22万元用于支付
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解决,如未使用完毕,公司在注销账户时相关节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1.37亿元,由于超募资金在短期内
将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超募资金安全及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优化经济效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
凭证等),所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担保,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现
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
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财务部单次购买或赎回实施完毕后,应当立即告知董事会秘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结
项。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难以可靠预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业机构进行审计;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超募资金,是在保证超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
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辰奕智能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辰奕智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尹 涵            陈 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辰奕智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