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宇新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065,792 股,发行价格为 14.90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 币 95,458.03 万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用 424.00 万 元 ( 含 税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剩余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
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264.18 万元(含税)后,加回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增值
税进项税额 94.23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3,864.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2-4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3,864.08
项目投入 B1 85,698.0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38.74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8,818.2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41
项目投入 D1=B1+C1 94,516.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52.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
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惠州滨海支行
合计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同时配套其他相关项目的流
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烃综合利
用项目一期”其中一套 6 万吨/年 PBS 装置、一套 360 吨/年顺酐催化剂装置的建设,
并将顺酐加氢装置(13 万吨/年 BDO 和 19 万吨/年 DMS)改建为 20 万吨/年乙酸
异丙酯及加氢装置和一套 30 万吨/年乙酸乙酯装置,公司据此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
总额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截至 2025 年末,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公司公告用途使用完毕。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附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2-340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宇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宇新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864.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18.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516.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目和超募资 目(含部分变 总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入金额 金额
金投向 更) (1)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2)
承诺投资项
目
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项目一期
否 8,864.08 8,864.08 - 8,864.0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
- 93,864.08 93,864.08 8,818.20 94,516.23 100.69 - - - -
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30,358.3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置换
金额人民币 30,358.3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剩余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03 元转入流动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政策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对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部分规划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公
司拟终止其中一套 6 万吨/年 PBS 装置、一套 360 吨/年顺酐催化剂装置的建设,并将顺酐加氢装置(13 万吨/年 BD0 和 19 万吨/年 DMS)改建为一套 20 万吨/年乙酸
异丙酯及加氢装置和一套 30 万吨/年乙酸乙酯装置。变更前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变更前后项目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变更前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变更后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建设投资 316,929.00 278,789.62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流动资金 19,358.00 8,968.45
利息费用 2,070.00 20,452.43
合计 338,357.00 308,210.50
上述调整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金会奎 湛瑞锋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