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429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1-6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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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 管 理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4297 号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能
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百通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百通能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百通
能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6] 0011004297 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百通能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百通能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百通能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百通能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于建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22]26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609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56 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
资金 210,170,400.00 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17,924,528.30 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245,871.7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597,098.11 元。
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70,814,856.56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9,379,100.00 元;于
民币 101,435,756.5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7,891,844.66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772,823.95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
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并于 2025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
订。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
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
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
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与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与曹县百通、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称“华泰联合证券”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变
更,于 2025 年 11 月,公司及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
泽曹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
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支行
专项报告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