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226,666.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57元。
截至2020年11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745,952,513.6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59,398,871.82元,募集资金净额686,553,641.80元。
截止2020年11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0,525,986.71元,其
中:2020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59,398,871.8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2,432,626.05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114,631,857.31元。
(二)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6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同意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本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1,8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2.79元,共计募集149,999,996.8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11,532,653.75元,募集资金净额138,467,343.11元。
截止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0,052,729.37元,其
中 : 2023 年 度 支 付 中 介 发 行 费 用 11,532,653.75 元 , 支 付 购 买 资 产 的 现 金 对 价
资金4,520,075.62元(含利息收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2,729.37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2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
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
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
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银行应当以
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募集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为了更加
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的方式变更为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汇创达
进行增资,对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汕汇
创达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
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
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终止原募投
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
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东莞聚明设
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由公司、东莞聚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
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
未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
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共计 19,396.73万元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新项目
“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明”);同时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后,由全资子公司东莞聚明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东
莞聚明于2024年3月19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东莞聚明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将把原“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
的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并对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鉴于公司因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进行了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
进行,公司、东莞聚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证券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鉴于“动力电
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
完毕,董事会同意调整项目的投资规模并结项及销户事项。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鉴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投项目“支付交易
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
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董事会
同意本次补流及销户事项。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香蜜湖支 15775977920083 51,107,000.00 --- 已经注销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滨河时代 755917015910718 406,793,300.00 --- 已经注销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滨河时代 755939496910707 --- --- 已经注销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香蜜湖支 15020986270080 --- --- 已经注销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香蜜湖支 15237530090955 --- --- 已经注销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定期,理财产品等
--- 100,000,000.00
管理 方式
合计 700,898,597.75 114,631,857.31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证券公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到期日
司名称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招商证券股份
“搏金”406 号收益 浮动收益凭证 30,000,000.00 2026-1-21
有限公司
凭证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招商证券股份
“搏金”407 号收益 浮动收益凭证 30,000,000.00 2026-1-21
有限公司
凭证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申万宏源证券
公司龙鼎定制 2478 浮动收益凭证 20,000,000.00 2026-1-20
有限公司
期收益凭证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申万宏源证券
公司龙鼎定制 2649 浮动收益凭证 10,000,000.00 2026-3-10
有限公司
期收益凭证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行股份
看涨两层区间 98 天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26-2-25
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合计 100,000,0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
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39100180800536166 140,566,034.60 --- 已经注销
后海支行
合计 140,566,034.60
注:公司2023年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149,999,996.86元,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11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9,433,962.26元后
的余款人民币140,566,034.60元汇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9日召开
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660.9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投资“动力
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56,543.46
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