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对恒运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671 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93.0559 万股,
发行价格 92.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065.89 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14,690.13 万元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375.76 万
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3-9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半导体与真空装备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运
营基地项目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合计 151,816.13 146,900.00
注:由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375.76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
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1,375.7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人民币 11,375.76 万元。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组
合存款等,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六)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收益具有不确
定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
保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时
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
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
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
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