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五
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或“发行人”)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29.850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39,999,993.8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及相应增值税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2,999,993.8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证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
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 2,172,735.8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531,223,484.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4,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877.65
二、募集资金净额 53,122.3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注] 37,795.05
本年度使用金额 7,337.18
以前年度暂时补流金额 14,000.00
本年度暂时补流金额 6,000.00
本年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06.26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09
加: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5.97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67
本年度归还暂时补流金额 14,000.0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46.41
注:其中项目投入 23,171.7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623.35 万元,合计 37,795.05 万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
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连同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账户:77470180807313668)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账户将不再使
用,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信证券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
“年产 1020 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4 年 8 月
动资金,同意将“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
改项目”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将原项目募
集资金剩余本金金额 14,000.00 万元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中。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重新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将“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转存至公司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相应注销原募集
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与“年
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相关条款同
时失效。《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鉴于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
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已转存至公司新的募集资
金专户,原项目对应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账户:201000320085902)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的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账户:19525201041818188)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1 日办理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连同中信
证券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
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
产 870 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 570 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将项目对应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新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8110801012902560244)余额全部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连同中信证券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85090078801400000788)余额全部转入其
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连同子公司新龙实业、
中信证券与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江五洲新春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绍兴分行
浙江五洲新春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绍兴分行
浙江五洲新春集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
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五洲新春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浙江新龙实业有
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 85090078801400000788 - 已注销
限公司
支行
浙江五洲新春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合 计 546.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的 15,500 万
元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
其中 877.65 万元通过坐扣发行费用及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完成。补充流动资
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自筹资金
置换金 董事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预先投入 置换完成日期
额 日期
金额
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
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
年产 1020 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
项目
年产 870 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 570 万
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 189.62 189.62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实
际使用人民币 1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4,000 万元提前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超出授权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临时补充流动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审议通过 归还募集资金金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资金金额 起始日期 时长 日期 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10 月 16
之日起 12 个月内 日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计划进行现金管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理的金额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年产 870 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 570 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
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490.50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按销户结清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506.26
新项目 新项目计划 董事会 股东会
节余募投项 节余资金 节余资 新项目
计划投 投入募集资 审议通 审议通
目名称 金额 金用途 名称
资总额 金总额 过日期 过日期
年产 870 万件
汽车热管理
系统零部件
用于永
及 570 万件家 1,506.26 - - - - -
久补流
用空调管路
件智能制造
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五洲新春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五洲新春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53,122.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37.1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63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35%
项目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可行
项目,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募投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 到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
含部分 调整后 本年度 累计投入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预定可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
变更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向 性质 总额 (1) 差额 (4)=(2)/(1) 使用状 效益 效益 生重
(如 (2)
(3)=(2)-(1) 态日期 大变
有)
化
年产 2200 万件
生产 2024 年 9 不适用
以上风电机组 是 20,500.00 6,500.00 6,500.00 - 6,511.17 11.17 100.17% 1,257.89 是
建设 月 [注]
精密轴承滚子
技改项目
年产 1020 万件
新能源汽车轴 生产 2024 年 9
否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 10,502.75 2.75 100.03% 1,437.10 是 否
承及零部件技 建设 月
改项目
年产 870 万件
汽车热管理系
统零部件及
生产 2025 年 5
建设 月
空调管路件智
能制造建设项
目
补充
补充流动资金 流动 否 15,500.00 14,622.35 14,622.35 - 14,623.35 1.00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线控执行系统
核心零部件研 生产 2027 年 2
是 - 14,000.00 14,000.00 5,681.36 7,464.45 -6,535.55 53.3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与产业化项 建设 月
目
合 计 - - 54,000.00 53,122.35 53,122.35 7,337.18 45,132.23 -7,990.12 - - - -
(1)本次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年产 1020 万件新能
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年产 870 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 570 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
制造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分别于 2022 年 6 月在当地政府部门立项通过,建设期均为 2 年。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时间为 2022 年 9 月,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2)2022 年下半年受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选型及采购存在实质性障碍,相
关设备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到货及安装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起见,对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5 月
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
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将“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
发与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专核查意见三(四)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870 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 570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于 2024 年 9 月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募 变更后
投 实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的项目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本年度 是否达 董事会 股东会审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项 项 施 实施地 目拟投入 计划累计 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审议通 议通过时
项目 目 目 主 点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3)=(2) 态日期(具 是否发
额 (2) 效益 效益 过时间 间
性 体 总额 (1) /(1) 体到年月) 生重大
质 变化
年产 2200 万
线控执行
件 4 兆瓦 生
系统核心 本 浙江省
(MW)以上 产 2024 年 9 2024 年 10
零部件研 公 绍兴市 14,000.00 14,000.00 5,681.36 7,464.45 53.32% 2027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风电机组精 建 月 24 日 月 10 日
发与产业 司 新昌县
密轴承滚子 设
化项目
技改项目
合 计 14,000.00 14,000.00 5,681.36 7,464.45 - - - - - -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
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时间为 2022 年 9 月,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原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系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于 2022 年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当前,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
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新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是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
副、线控刹车系统丝杠螺母副、反向行星滚柱丝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和汽车传动系统其他零部件,主要系丝杠类产品。相关产品作为未来公司推
向目标市场的主要产品之一,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当前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
需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杨 帆 孙 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