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09980079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09980079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
下简称德豪润达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德豪润达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德豪润达董事会编制的《董事
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
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对该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