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蒙弘)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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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6-025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恒立钻具”)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
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蒙弘,1958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经济学硕士学位。
董事会秘书,2008年12月至2010年9月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石油分
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武汉科技创
新投资公司任执行总裁,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在北京海融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任董事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在北京鹿苑天闻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任合伙
人,2014年7月至今兼任武汉天闻宏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兼任
海南瀚海星空卫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恒立钻具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独董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蒙弘     7     1          6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回避表决事项除
外), 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或通
                 应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名称                   讯方式出                            投票情况
                   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推
动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专业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日。通
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工作会议以及考察公司等机会,全面了解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等,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本人也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相关文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特
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
能力,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报告期内,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全方位的配合与支持,定期沟通公
司经营情况,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实地考察,为本人充分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
公司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公司的日常
性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价格进行交
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需求,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对于上述内容的审议及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苏晓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本人认为:苏晓静女士具有扎实的财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聘
任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持续健康发展。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换届相关
议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相关议案。本人
认为: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相关
职务的情形,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
事不足三人,《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
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持续优化薪酬管理制度。本人认为:相
关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本人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行使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的发展。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蒙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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