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学尧-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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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学尧,在2025年任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
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李学尧,男,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
最高人民法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香港城市大学研究
员、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等。2005年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讲师、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08年1月至今兼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研究员,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2017
年2月至2021年7月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本
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
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参加
 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会议
李学尧      16           16         0         0     否
  (二)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和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1(列席)        1(列席)       0         0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
行以下职责:
职期间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绩效及奖罚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并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议案。
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研
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参与对各项议
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列席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
的工作报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
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
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现场工作 22 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
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
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颁布的相关规章、规则等文件,通过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事项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
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龙鹏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魏善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鉴于公司于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完成控制权变更,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
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
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完成了
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及提
名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相关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要求,本人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其它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
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公司或相关方变更或者
豁免承诺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后正式
离任。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过程中给
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学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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