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朱和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和平,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先后任职新疆财经大学财经学院助教、讲师;1994 年 12 月至
董事。
经自查,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加了全部 4 次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理人员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
告(全文及摘要)》《审计质量部 2025 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审计质量部 2025 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
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及时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
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办公情况
通讯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发行债券融资等方面的情况。2025 年度本人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提出专业建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对各项议案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慎研究与核查,秉持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行使表决权,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维护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管控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
提升。
通交流,密切关注外部宏观环境、市场变动及媒体舆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时掌握重大事项
进展,确保履职信息充分、判断准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汇报公司经营动态与
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履职条件,助力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监督、核查及
专业建议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上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此外,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审阅公司相关人员的履历材料,本人认为前述人员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二)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有效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特此报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