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钱美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钱美芳,1969 年 1 月出生,山东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23 年 10 月毕业于香港
中文大学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1988 年 9 月至 1997 年 12 月先后任职宜兴市精细化工厂出
纳、助理会计、财务科长;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3 月先后任职宜兴万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
会计、财务科长;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职江苏德威节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职舟山万昌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江苏
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副总;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江苏智卓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自 2019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认真审议并表决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线出席了本次会议。本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专门委员会制度要求出席了会
议。
文及摘要)》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质量部 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
《审计质量部
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议案》。
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积极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办公情况
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时间进行现场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的汇报,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及独立董事履职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
少于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并及时
就有关事项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不断促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通过关注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事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切实保障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相关公告,以上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沟通和审核,了解交易事项的背景、定价原则等,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
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