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小冰)
本人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
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
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小冰,1962 年 8 月出生,法学教授,法学博士;曾任南
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兼任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
员、江苏法治建设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
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气候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苏省高级人
民法院环境专家库专家、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等。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
起再次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妨
碍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一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
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审议流程,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没有缺席或者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
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
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小冰 5 1 4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
情况
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一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四项议案。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对相关议案的前置审议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通过两项议案,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会前认真审查资料,会中基于专业知识和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独
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决策科学性与客观性。同时,督
促公司严格按深交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有效监督核查信息准确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
更好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培训和学习,关注公司经营、
管理、内控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司股东审计相关工作的汇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现场沟通,就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等情况进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做好信息
披露,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
场工作时长为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
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员支持,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
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
同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前,及时向本人发出董
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充分听取本人意见,
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
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总体评价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6 年本人仍将秉承独立、客观、
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刘小冰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