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朱震宇)
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
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震宇,196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上海宏大东
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注册会计
师协会理事。现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宏大拍卖
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山里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开能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
导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积极详细地了
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025 年度,公司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认为,
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各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
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申请授信等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
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
项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席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通过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经营状况、项目建设、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
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等情况,关注市场政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
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积极有效配合,为独
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
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执行。通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结合
外聘中介机构的客观审计,有效地增强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使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运作得到进一步升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
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朱震宇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凯)
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
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凯,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现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
上海市律师协会应对与协调委员会副主任、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积极详细地了
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025 年度,公司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严格
依照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
职责。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各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
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申请授信等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
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
项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席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
项目建设、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等情况,关注市场政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
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积极有效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
供了便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
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执行。通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结合
外聘中介机构的客观审计,有效地增强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使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运作得到进一步升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
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陈凯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林安利)
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
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安利,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历任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副处长、
处长。退休后被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返聘,继续担任研究员职务。同时,担任国
际 IEC/TC68 委员、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
材料分会会长。现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的议案,积极详细地了
解议案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2025 年度,公司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
严格依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各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
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申请授信等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
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
项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席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
项目建设、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等情况,积极调研行业,关注市场政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
识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积极有效配合,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
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执行。通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结合
外聘中介机构的客观审计,有效地增强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使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运作得到进一步升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
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林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