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慧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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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法律专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合规经营等方面提
出建设性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慧杰,男,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二级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0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职于浙江天
职正律师事务所、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
所副主任。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度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召开股   出席股
事会会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会次   东会次
 次数                                数     数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
规定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授权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议并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相关决议
合法有效。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严格履行相
关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重点就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事项
进行审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应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
与专业精神,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会
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
入研究公司的薪酬政策,监督薪酬与绩效考核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合理建议。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及程序
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治理需求,从专业素养、行业经验、管理能力等
多个维度,深入参与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体系。同时,本人持续与管理团队保持
密切沟通,严格把控提名各环节,确保提名工作规范、公正,有力维护公司治理
结构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不
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督导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及经营活动等开展审计监督,审阅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对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及经营活动等开展审计监督,
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履职
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解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及进展情况,参与讨论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及时
跟进审计进展,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审计报
告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会会议及股东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考察生
产运营、管理体系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与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
保持沟通,关注市场环境与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特别在法律层面为公司
合规经营方面提出优化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合规管理,针对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核实,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上述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执业质量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四)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
选举陈金岳先生、陈立坤先生、徐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华秀
萍女士、刘慧杰先生、吴雷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上述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薪酬方案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
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不存在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审
阅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专业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开展现场办公,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为公司健康发
展提出合理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公正的职业操守,着力强化专业学习,持续提升履职素养。紧密跟踪公司经
营发展态势与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功能和专业能力,为公司
战略决策注入更多专业化、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助推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再上新
台阶,引领企业迈向长期稳健、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切实捍卫公司及广大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
                            独立董事:刘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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