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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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朱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建,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天
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杭州尚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实际出席 10 次;应列席股东会 3 次,实际列席 3 次,无授
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并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独立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出席次数
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朱建      10      1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4 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
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
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行业和公司
发展现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开的会议,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进行审议,
经复核公司管理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人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涉及公司关
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意见,推动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参加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中和审计结束的沟
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
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
成果等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
场工作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关注事项,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工
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
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重点关注审议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
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本人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认
为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在关键环节有效发挥了控
制与防范作用,执行效果良好,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阅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业务执
业资格,符合对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天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
司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需求。在聘期间,天健事务
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约定的审计任务。公司续聘流程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基于日常经营业务产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职; 2025 年 12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陈
伟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为止,本人对陈伟君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陈伟君女士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履
职能力。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在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已经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
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评价,认为具有担任
所聘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审计和咨询。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
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加强专业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继续秉持独
立、公正、严谨的原则,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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