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良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良彬,195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玉环县漩门工程指挥部、浙江苔山塘文旦基地、玉环县摩
擦材料厂、玉环县城关企业会计服务站、台州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环
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退休。现任玉环市亚兴投资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经理,玉环市双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经理,台州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内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 股东会列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
黄良彬 7 7 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
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关联交易、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则》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内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设,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
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
时间,多次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动
态。在相关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针对实际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多种方式保持联络。报告
期内,本人已累计开展不少于 15 日的现场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系由于日常经
营业务开展所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
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 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
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议案后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经
核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其
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制定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在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审计和咨询。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
咨询作用。履职期间,积极参与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加强多方沟通,
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圆满完成本年度履职任务。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非常感谢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