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尹国忠)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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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尹国忠)
  作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5 年 2 月 21 日,经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选举本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尹国忠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
年至今于河北晓阳合众(任泽区)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律师所主任。已获得
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
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14次会议,其中0次现场出席,14次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出席率为100%。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均投出赞成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
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4次会议,其中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参加1次会议。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等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予以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本人按照会议通知出席了 11 次会议。对 2024
年年审进展和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方交易、对外担
保、规范运作情况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对公司《2024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按照会议通知出席了 2 次会议。对收购子公
司以及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按照会议通知出席了 2 次会议。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参考行业及公司发展、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按照会议通知出席了 5 次会议,对收
购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性和定价的
合理公允性,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核过程中的重点领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年度工作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并
提出内控方面的建议。就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
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
性。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
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
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
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主要通过审阅相关材
料、参加电话视频会议、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审机构、年审会
计师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运
行动态。
  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查阅资料等方式,持续掌握公司
运营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
发展规划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
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有效地配合了
本人的工作。
  七、根据法律法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求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
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辽宁沈鹏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子公司和关联方相互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子
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会议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经
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均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
定价的公允性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
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
行审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
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
重点核查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过往履历情况,关注其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
影响独立履职的关联关系,核验聘任程序及相关决策流程是否符合《公司法》
                                 《公司
章程》等要求。本人认为: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
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及发放严格按照公司有关
制度执行,公司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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