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和李纯厚先生任职
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和李纯厚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
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
自查报告。
经核查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和李纯厚先生报告期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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