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覃予)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履职底线,立足财务与
审计监督专长,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内控监督,切实保障财务合
规与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覃予,女,1981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方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会计
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会员(CGMA),
曾于 2016 年获国家留基委资助赴美访学一年。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完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严格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规
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
利害关系,相关独立性自查结果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次数
议
覃予 8 8 5 0 0 否 2
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完整审阅会议议案材料,重
点牵头对财务类、审计类、内控类议案开展前置审核;会议期间,
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专业优势,结合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意见,对
议案提出专业优化建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
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确认,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
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员,全年牵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
议 4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本人牵头组织委员对公司财务
审计、内控评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核心事项开展专业审核;
提名委员会履职期间,结合公司财务治理需求,对董事、高管候
选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开展针对性审核,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未提出否定意见。
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公司财务风险防控、审计监督体系建设、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重大事项开展独立研讨,结合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
作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立足审计监督职责,
对重大财务事项独立审慎研判并发表专业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严格履行牵头统筹职责,监督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有
效执行,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外部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接,牵头跟踪核查审计委员会决议、董事
会财务相关决议的执行落地情况,确保审计监督职责贯穿财务核
算、信息披露、内控执行、风险防控全流程。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建立与内部审计机构、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审计全流程监督工作:
审计总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
等议案,牵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调整、财务
核算难点开展深度沟通,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内控缺陷整改、年度
审计计划制定开展专项研讨,提出专业优化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变更相关议案,牵头审核候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组织开展多轮沟通对接,确
认选聘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审计机构能够匹配公司审计工作
需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参与公司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形式,
与投资者进行专业交流,本人还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
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关注投资者提问,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向,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核查公司财务核
算、资金运营、内控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跟踪审计委
员会决议、董事会财务相关决议的执行成效;通过与公司财务部
门、内部审计部门座谈,牵头核查内控缺陷整改、关联交易资金
结算、研发费用归集等重点事项;持续研读公司定期报告、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密切关注行业政策、会计准则变化对公
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独立履职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积累充分
的信息支撑。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董秘及董办
专人对接,及时完整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建设相关资料,顺畅推
进各项监督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积极响应审计委
员会的调研、核查需求,严格落实审计委员会提出的整改建议;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全年未发生任何阻碍、限制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相关议案。作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开展前置
审核,重点核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资金结算规范性、对公
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风险评估的充分性,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
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预计与公司经营需求匹配,与财
务公司的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核算合规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内
控有效性开展专业审议,结合外部审计意见、内部审计结果,认
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定期报告出具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统筹审计机构选聘全流程工
作,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候选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开展全面审核,组织多轮沟通对接,认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充
分,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
公司财务治理、审计监督需求,对拟任人员的专业背景、财务管
理能力、内控管理经验、任职资格开展全面审核,认为:拟任人
员王妍女士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胜任岗位的专业能力,不存
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总
经理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
委员,结合公司财务治理、内控建设需求,对全部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履职经验开展全面审查,认为:相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存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审议、聘任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相关议案。本人结合公司年度
财务业绩、审计监督结果,对薪酬发放的核算准确性、与公司业
绩的匹配度、决策程序合规性开展全面审核,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合理、核算
准确、程序合规,与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
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应尽的忠实勤勉职责,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为核心,
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与审计监督专业优势,牵头统筹公司财务审计、
内控建设、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全程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财务
事项监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有效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财务监督作用与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顺利
完成年度履职任务。
则的学习,紧跟审计监督相关政策更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
履职能力;牵头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公司
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资产减值计提等事项的全流程审计监督,
牵头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升级,重点关注新业态、新业务
的财务核算规范与风险防控;持续完善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
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跟踪核
查;进一步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继续秉持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为公司优
化财务治理、防范财务风险、提升经营质效建言献策,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覃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