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主动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
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付国章,男,汉族,196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和法律专业,
本科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1990 年 9 月至 1996 年 2 月任江西富奇汽车厂财务部财务人
员;1996 年 2 月至 1998 年 2 月在江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1999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广东公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部门
经理、监事;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广东潜龙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江西华伍制
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8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广东省律师协
会财务与资产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理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东会次
姓名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议
付国章 7 7 0 0 0 否 2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经客观审慎评估
后,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过程对公司经营、
财务活动及相关运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次 召开日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名称 数 期
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 1.《2024 年对助理及中层以上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核委员会第二 2.《关于 2025 年对助理及中层以上干部专项考核方案的议案》
日
次会议
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薪酬与 提名、薪酬与考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考核委 核委员会第三 3.《关于 2025 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日
员会 次会议 4.《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四
日 1.2.《选举张小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1.《2024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
审计委员会第 03 月 10 2.《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独立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健全状况、
五次会议 日 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 04 月 24
六次会议 日
审计委 状况、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员会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 05 月 21 1.《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次会议 日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 08 月 26
八次会议 日
状况、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10 月 23 2.《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独立性、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健全
九次会议 日 状况、产权明晰状况及关联交易规范情况的内部评价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 12 月 19 1.《2026 年内审工作计划》
十次会议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披露节点前置沟通审计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工作衔接,提升协作
效率,多维度保障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披露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审前沟通,针对收入确认政
策、减值计提、关联交易等核心审计事项开展专项讨论,跟踪定期报告编制进度及年报审计
工作推进情况,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相关工作
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
提议的各重大事项,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履职过程未发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再设置监事会等相关调整方案;同时,就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过渡
期安排及后续工作部署,听取了公司管理团队的专项汇报。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涉及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以促进公司治理的合规
性,并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过出席股东会与参会的全体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
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履职的要求,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履职契机,
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过程中深入开展公司实地调研,关注
企业经营发展与财务运行状况,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效能、董事会
决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督导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规范运作,切实有效履行了法定监督
与专业指导职责。在本人开展现场履职工作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为更好地理解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要求及最新监管政策,本人
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专业水平、提
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以及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
(七)其他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
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
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鉴于许红女士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永新先生与经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职工董
事李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上述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所需的
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进行审核评估,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董事能够胜
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
公司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综合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
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稳定核心管理团队,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引进与稳定人才,
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董事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信息;履职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
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已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
任期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
与支持。
特此报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付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