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国卫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国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世
界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王国卫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现任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次;2025年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
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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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聘
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
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的议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审计部
《审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
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未来发展展望及2025年经营计划》,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
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
建设5万吨染料中间体项目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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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
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
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股东之间的互动。
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查询,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
投资者权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
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
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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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治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关注外界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
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
会议所需资料及相关情况,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
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本人未发
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增选董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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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
会席位并增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选陆芸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上述人员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则》等规定,结合其年度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
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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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国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