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强)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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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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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强
各位董事: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1997年毕业于上海对外
经贸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
EMBA学位。2005年开始作为律师执业,现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李强先生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A股IPO、并购重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还擅长私募
股权基金(内资、中外合作非法人)的设立及对外投资、创业投资、信托等法律服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次;2025年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股东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每次董事会上的
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开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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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
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
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
聆听了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关于审计意见情况的介绍,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其解决办法,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交流,了解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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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的互动。
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查询,必要时均发表了专项说明,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公司法务部门工作汇报,对发现的
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
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会谈,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
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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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本人未发
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增选董事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
会席位并增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选陆芸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上述人员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则》等规定,结合其年度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考核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
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
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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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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