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青,换届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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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苏青)
  本人苏青,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9 月,
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现就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苏青,女,1983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
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网络犯罪。2022
年 1 月至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 年 4 月至 2022 年 1 月,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西安交通
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华东政法
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自 2022 年 9 月起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正确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
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审计及战略三个专门委员会。本
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
露的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
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开
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
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
问情况并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构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对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严格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提前审慎审核公司提
供的材料,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及人员沟通核实。在此基础上,依托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规
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
责,发挥外部第三方监督作用。
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
严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化运作,维护全体投资者
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
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且多年服务于上
市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审计经验,完全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要求。
  (三)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补选韩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韩迪先生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韩迪先生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担
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
  (四)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工作安排的调整,严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
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以及公司
财务管理的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聘任杨伟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杨伟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已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分情况进行回购注销及收益返还,相关事项均已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
  (二)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 年 9 月任职期满
后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
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苏青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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