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黄文锋)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
度要求,2025 年度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法行使
职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文锋,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
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注册会计师,广东
省财政学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优秀教师。2001 年至 2004 年于广东金融学
院任教会计;2005 年至今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任会计学教授;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黄文锋 14 0 0 0 0 否 6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
议,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也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的议案》
其摘要的议案》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安排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
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况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的议案》
薪酬发放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会议
会议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务所保持常态化专业沟通,围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年度审计重点事项等开展深入研
讨。同时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计划、方案、时间安排、审计方法、重点核
查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充分沟通交流,在审计过程中持续跟进进展、及时沟通问题,
认真听取内控完善与管理提升建议,督促审计机构规范高效推进工作、按时保质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等
关键领域实施全面监督与审慎核查。
本人先后实地走访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等重要经营
主体,重点对公司募投项目“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建设进度、资
金使用、设备安装及投产筹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与深入了解。期间实地察看项目生产
车间与产线运行状况,细致调研产品生产工艺、制造流程、质量管控及核心技术应用
情况,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实际成效与未来产能释放预期。结合公司整体经营现状、行
业发展趋势及业务战略布局,进一步明晰公司现阶段发展重点与中长期发展路径,为
持续科学履职、审慎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供了坚实依据与有
力支撑。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各相关部门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均
给予了积极、高效的配合与有力支持。相关人员主动向本人全面、详细介绍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项目进展等重要情况,及时、完整提供各项资料、财务
数据及决策所需文件,保障了本人履职信息的充分性与及时性,便于本人基于真实、
准确、完整的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并作出公正判断,确保独立董
事监督与决策职能有效发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业绩说明会,围绕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事项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吸纳
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通过公司舆情动态等多种渠道密切关注股东关切,持
续履行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督促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质量。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持续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专项履
职培训,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独立履职能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与履职实效,全
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与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
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关联交易行为合法合规,为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
对关联对手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
于市场需求、公司业务运营整体规划进行预计的,目前尚未实施完毕,且由于项目进
展、采购安排、市场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部分业务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情况有所变化,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
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重要文件,保障投资者充分知悉公司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上述报告均已履行规定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报告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许立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立勇先生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已取
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职培训证明,拥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与完备的履职能力,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相关工作职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和纪
律处分。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
为:经本人审慎核查,综合考量拟任人员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职业素养及公司人才
发展需求,同意聘任周庆华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发放的议
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结合自
身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薪酬水平,依规审议并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规、薪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鉴于
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线缆产品事业部、特种产品事业部业绩
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34.94 万股;根据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核查,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未达成,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98 万股。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履职、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重要事项
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
务。但鉴于本人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法律
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本人辞职申请将自新任独立董事就任
并填补该空缺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许立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 年 1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至此本人辞职申请生效。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充分支持与高效协同,为
本人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祝愿公司未来经营稳健、行稳致
远,持续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