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建华,现任)
本人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迈普医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
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
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建华,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
生学历,法律硕士。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曾任南昌工程学院
教师,1998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
伙人、党总支书记、主任。曾先后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律协第九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广
州仲裁委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商事商贸调解中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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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曾任尚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69)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迈普医学独
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况
是 否连 续两 次
召开董事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委托出 缺 席
未 亲自 参加 董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本人没有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任期内召开的董
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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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
员会委员,共召开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0 次审计委员会、4 次
提名委员会、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沟
通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
讨和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通过认真阅读公司证券部报送的各类文件,积极参加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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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 2025 年度任职
期间,本人本年度现场工作天数为 18 天,通过面对面交流、参加股
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还通过邮件、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职权:
者核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管理所需,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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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
(三)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承办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其他审计业务,未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内部审计监察情况
度》开展各项工作,始终以增加组织价值、提升经营效率为核心出发
点,持续整合内部审计资源,不断优化审计工作模式,采用重点审计、
专项审计与日常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发力、闭环推进,充分发挥
内部审计在风险防控、管理完善、效益提升中的监督、评价与促进作
用,为公司规范运营、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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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购买资产事项
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实际控制人袁玉宇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抗风险水平,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客观、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在董事会及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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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作用。同时,为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
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请审阅。
独立董事: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