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国良先生、陈庆樟先生及孟宇欢女士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法人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