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丁国良,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二级
教授。1990 年 3 月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制冷与低温工程研究所
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教授,并于 2002 年 1 月至 2010 年 2 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动
力与能源工程系主任;现兼任上海科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已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
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要求回避表决。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
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
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
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并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
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与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表决结果。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
就审计计划及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督促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
营情况。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
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事项,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
小股东的知情权。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
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
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
责。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少量小额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均按照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交易原则进行,在交易的必
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
况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
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上述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表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薪酬方案符
合行业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十)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有 1 名激
励对象因工作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400 股,作废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00 股。上述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
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因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连
续任期即将届满 6 年,不符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作为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未来,本人还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衷心希望公司
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丁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