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业学术背景与执业经验,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精准履行独立董事法定义务。始终秉持对公司负责、
为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以专业视角勤勉审慎行使各项职权,针对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凭借专业研判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专业建言,以专业能力赋能公
司规范决策、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郑洪河,男,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2010 年至今任苏州大学教授,现任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4 年 7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未在关联子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与会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作出表决结果,恪尽职守地履行法律赋
予的职权及义务,从未出现无故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及查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的议案及决策符合发展的现实需
要,是站在整体利益的角度作出的决策,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且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数
郑洪河 11 2 9 0 0 否 6
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3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按照公司发展进度召开会议、行
使职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审
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上述会议流程及议案内容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会议制度要求,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参会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马来
西亚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等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为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无
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等议案。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开展
会议并行使职权。
(四)其他履职工作情况
理制度开展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个工作日。本年度除现场出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还积极列席公司产业政策解读会,受
邀参加新兴产业评估论证会、出席“钢壳结构+新能源”融合创新研讨会、高端
新材料应用可行性论证会等现场活动。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自身专业素养与
严谨工作态度,针对各类会议及现场工作的核心议题、关键环节逐一跟进落实、
严格审核把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所肩负的监督职责与建言献策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宜。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及承诺豁免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间,并无相关情况出现。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与会期间,本人始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从未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司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以专业素养闻名,能够为公司提供优质高
效的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理,审议及信息披露流程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
案》,同意聘请王代荣先生作为新任财务总监,本次聘任流程合法合规且真实有
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本
次聘任财务总监程序合法合规且真实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
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所涉薪酬确认事项,紧密契合了行业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能够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所涉股
权激励事项,使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履职积
极性与工作主动性,推动其与公司发展目标深度绑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本人将凭借专业知识为公司核心业务提供更多切实有效
建议,增强核心竞争力。
独立董事:郑洪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