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以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与客观性原则,忠实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有效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咨询与制衡作用,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晓宏,女,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9 年至今担任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现任无锡市
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4 年 7 月至
今。
关联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本人及相
关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曾在公司、关联子公司任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情形,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子公司提供
财务、咨询、保荐等服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均通过现场或线上通讯方式按
时出席,恪尽职守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及义务,审慎行使决策权,从未出现无
故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自参加 数
王晓宏 11 8 3 0 0 否 6
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重大经营事项亦均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
序,相关行为合法有效。基于此,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
均投出赞成票。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集会议行使权利,公司于 2025 年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内审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无锡市金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
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
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
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
项目的议案》《关于为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会议、审慎行使职权,公司于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
及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现场出席,对公司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会议规则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议案及配套材料开
展了审慎细致的核查,针对必要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素养发表独立意见。同时,
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与长远战略规划,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始终秉持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对所有议案出具表决意见。
(三)其他履职工作情况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履职工作,现场工作时长累计达 17 个工作
日。本年度除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还列席公
司投资业务的财务调查分析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会计年审沟通、公司生产流程
内控审计与效率评估会议等现场活动。履职中,本人始终秉持会计师的专业素养
与严谨态度,对各类会议及现场工作的核心议题、关键环节逐项跟进、严格把控,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言职责。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多频次深度沟通对
接。针对公司年报审计核心工作,重点就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工作推进进度,以
及审计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关键问题,与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并深入核实了解,通
过全程监督,筑牢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宜。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及承诺豁免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间,并无相关情况出现。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参与公司各类会议期间,本人始终与公司各
位董事保持顺畅沟通,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从未发生滥用职权的
情形。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司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以专业素养闻名,能够为公司提供高效的
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理,审议及信息披露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
案》,同意聘请王代荣先生作为新任财务总监,本次聘任流程合法合规且真实有
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本
次聘任财务总监程序合法合规且真实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
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所涉薪酬事项,能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所涉股
权激励事项,使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履职积
极性与工作主动性,推动其与公司发展目标深度绑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勤勉履职,全程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履职期间,始终秉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核心原则审慎行使法定职权,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突出履行
监督制衡核心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参与决策、专业咨询的重要作用,以监督促规
范、以专业助决策,切实坚守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的底线,全力保障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