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或“公司”)的独立
董事,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
就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纪建斌,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1990 年 6 月至
西法豪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副主任;2001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南天明律师
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副主任;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人进行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3 次,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报告期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次
投票情况
名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数
纪建斌 7 7 均投赞成票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讨论和
重要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审慎进行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
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5 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履行
职责。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提名委员会 2 2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定期
报告、制度修订、审计工作安排、董高薪酬方案确认、提名董高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审查,保障
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报告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事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的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
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走访。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
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的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
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我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使我们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
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其他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与其他独立董事进
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对相关事项的执行、披露、合法合规作出明确判断,对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
(二)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本人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且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
立董事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控股
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
交易。该关联交易能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有序开展,降低公司经
营费用,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的议案》,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
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流程
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持续通过自学方式
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管最新政策的学
习,不断提升法律合规履职能力。
五、总体评价
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全力维护股东与投资者权益。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核
议案,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意见。同
时,恪守法律法规,公正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整体利益。
议,审慎审议议案,强化内控监督与关联交易监督,积极发挥专业作用,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纪建斌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