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文荣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任职期间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文荣,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博
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主管,上海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无锡红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音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谛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浪
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云思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达
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威
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稷以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优众微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汇耀品尚能源科技(嘉
兴)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向董事会履行请假程序。
人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各项议案进行详细审阅、核查,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
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工作情况
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同意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
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4.
《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5.《关于 2024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
同意
案》;7.《关于 2024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对本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10.《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11.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关于 2024 年度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议案》;12.《关于 2025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
作计划的议案》;13.《关于 2025 年第
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内部
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注册会计师的议案》;2.《关于续聘公 同意
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5
同意
工作总结和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2.《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
月 17 日 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
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
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流动资金的议案》。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
于 2024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配的议案》;6.《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7.《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同意
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 同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同意
的议案》;2.《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同意
的议案》。
同意
月2日 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 案》。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自然人薪酬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的议案》;2.《关于对公司 2024 年经营 同意
次会议 管理层年终绩效考核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同意
月2日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次会议
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及初步
结论等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审计动态,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针对性建议。通过持续跟进与有效沟通,确保了年报审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年
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交易预计调整、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债权延期等关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事项进行
审议,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事前讨论与业务评估、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
子公司负责人等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业务规划及业务战略定位提
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公司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本人报告期
内在公司现场工作 15 天,时长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促使本人能够依据翔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
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
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的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信
息披露合法性、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及风险等维度,对
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事项进行了重点
关注及审议。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报告期内,本人未
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
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履行了审议程序,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业务按内部控制
制度的规定开展,定期评价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不断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水平。在
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控制有效,保障
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五)投资者回报
经查阅相关资料及与公司经营层沟通,我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
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馈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wwr1211@126.com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文荣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