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满)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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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满)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对公司的监督和
咨询工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忠实行使了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满,1962 年出生,2025 年 2 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毕业于辽宁财经
学院物资管理系,获学士学位;1990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物资管理系,获硕士学位;2006 年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博士学位。1984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东北财经大学物
资管理系助教、讲师;1995 年 12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 年 5 月至
今,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021 年 9 月至今,任东北财经
大学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202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
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委托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方式参
   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会次数
                      加董事
         次数      数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会次数
   王满     9     1      8           0         0   否         3
  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
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亲自出席了 3 次股东会,其中 1 次作为董事候选人出席。本人不存在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
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事前听取公司的汇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就公
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工作、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 2025 年任期内,董事会共听取报告 16 项,共审议议案 74 项,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
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等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况如下: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委托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专门会议                                 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王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
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 30 项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就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合规管理等工作报告提出多项具体意见,要求内部审计
机构细化内控关键节点核查、强化过程审计与风险预警,提升审计深度与风险防范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审议了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年度预计、与关联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 7 项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
沟通的情况
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报告,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项目进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关注点、内
部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内部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及责任追究进展情况等。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就内部审计发现、内控缺陷、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交流,以确保监督工作的深入有效。
审计结束阶段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2025 年 1 月 21 日,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列席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沟通会,我们听取会计师报告
审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并对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提出要求和建议,要求会计师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予
以落实;2025 年 4 月 14 日,本人主持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结果与会计师沟通会,我们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一起沟通确认 2024 年度的审计结果、审
计结束阶段的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情况
和结果的总结报告,并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进行交流沟通,同意会计师就 2024 年的审计结论
和重大事项所作的说明。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和公司
投资者关切。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通过董事会会前沟通、实地调研、与子公司经理层及重要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履职培训等方式
对公司生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统计,本人 2025 年现场工作时间约为 20 个工作日。
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及经营管理情况,提出了“合理规划资金、寻觅优质项目”及“引入作业成
本法、实现精细化管理”等具体建议。
职培训,详细了解了公司的业务及投资情况、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公司治理及董事会建设、法
律合规管理和采购、内部审计及科技创新工作等,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2025 年 3 月 28 日,
参加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履职关注重点及公司治理新规解读”专项培训,2025 年 3 月-4 月,参
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上协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深交所 2025 年第 1 期上市
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线上);2025 年 6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上协独立董事能力建
设培训(第五期)”;2025 年 10 月,参加大连上市公司协会 2025 年度大连辖区上市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线上培训)。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和人员支持,指定综合管理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
编制《中广核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手册》《中广核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文件指引。根据履职需要,公司制订全年
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年度调研计划、参加或列席企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年度计划
等,便于独立董事合理安排。公司建立企业经营日常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按要求向独立董事报告
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信息。公司强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预沟通机制,充分听取独
立董事关注事项并及时澄清反馈,提高决策效率和效果。建立问询闭环跟踪机制,及时答复独立
董事的问询、建议。公司已经建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为每位独立董事均购买董事责任险,以降
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广核医疗科技(绵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
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出资 5 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华瑞公司向中广核租赁公司申请 10,000 万元融
资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人对其必要性、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此类事项予以持续重点关注。在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季度及半年度报
告、财务决算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时,本人详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充
分沟通。在审议 2024 年内控报告时,提出应审视内控评价结论与经营成果的关联性;在审议财
务报告时,建议用百分比等更直观的方式呈现数据,便于非财务背景董事理解。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持了对该议案的初步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2024 年度年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
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及时与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
作,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其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
场价格水平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同时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聘任总会计师杨凌浩先生
兼任总法律顾问。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提名新一届的董事候选人。本人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材料,对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结果,审议通过了独董履职评价及薪酬,经审查公司当年的经营成果,本人认为董事会
对经理层成员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公司 2024 年度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要求和《公司章
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个人岗位情况、工
作考核与业绩等相关情况,核发相应报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权期及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注销股票期权系因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上述注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调研公司情况,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注重发挥财务、审计专
业背景优势,重点监督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关联交易合规
性等事项,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公司持续深化业财融合,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加强
审计整改跟踪,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将加强与董事会、
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以实际行动践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贡献力
量。
  同时本人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报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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