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坤)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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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钱坤)
  本人钱坤,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独
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履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钱坤,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南京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中卫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资产评估系主任、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导师。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责的态度,每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询问和获取
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
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钱坤        6         6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薪
酬方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
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届董事会
                      案》
     三次会议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薪酬与考核委              案》
    员会第一次会               2、《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议                 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求,现场履职时间 15 天。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现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
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同时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
对工厂实地考察,深入生产与业务一线,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
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
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
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
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情况,促进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
的提升、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流
程和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明会,与公司高管一起对中小股东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战略规
划、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文件,进一步增强对公司治理以及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
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
理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市场发展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听取公司
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
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
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
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
应有的作用。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是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2025 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经审
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内部制度与绩效考核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
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为公司
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
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 2025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
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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