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赋予的职权,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
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
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泽艺,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专业。现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教授、
硕士生导师,兼任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的方式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列席了全部股东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所有
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董事姓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陈泽艺 4 2 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本人结合财务专业背
景,对公司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内控流程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如督促公
司关注子公司财务数据合并口径、规范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相关建议已被公
司采纳。
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任职资格审
查。
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签字会计师保持积极沟通,通过现场会议或线上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公司财务
人员及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
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过股东会与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参与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治理提升。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
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实地走访位于江阴及广州的生产基地和销售
公司、查阅公司有关资料、日常通过邮件、电话及董事高管微信群等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持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在日常的董事会会
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
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
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定期报告,本
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
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
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
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司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从法律视角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主体资格、交易程序
合规性、合同条款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关联交易定价是否符合市场公允原
则,确保关联交易事项无法律瑕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公司
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料,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
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
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泽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