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积
极参与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在两会制度的合规性方面,表现良好: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规范,议案审议充分,股东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董事会决策过程民主,沟通充分,
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审计委员会履行职务积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
等都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合规。公司两会制度在规范公司治理,提升
决策效率以及保障股东权益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公司在保障独立董事
履职独立性方面,给予本人提供全部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
得到了有效保障。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艳:女,46 岁,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职于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职于北京盈科(上
海)律师事务所;2019 年 2 月至 2025 年 8 月作为合伙人任职于德恒上海律师事
务所;2025 年 9 月至今作为合伙人任职于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或附属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未向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报酬外,
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积极参加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事及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召集符合法定程序,
重要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提交审议的全部议案在授权范围,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对合理性和风险进行了审
慎判断,最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张艳 5 5 3 0 0 否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会主任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
表决。
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投资深远海大型浮体关键系泊装备和集成系统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的议案等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司独立董事制度》、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指导下,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各
个阶段,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场情况,通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
式,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与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向股东提供公司的最新发展动态,重要决策影响及面临的风
险和挑战,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积极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各类线上和线下培训,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
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针对性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主要部门
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设性意见。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
创新、日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
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治理情况等。
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
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
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的有关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确保了公司两会等机构的
规范运作和内控有效性。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督促公司
内控工作相关机构,全面展开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
效,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披露的 2024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
考核,公司所披露的薪酬情况和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对签字会
计师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本人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报告期内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情况。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
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5 年度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在 2025 年以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进行委
托理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
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
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综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和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相关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进行充分的沟通,
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遵循独立、客观的判断,
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特长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张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