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何锦成)
二零二六年四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
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必要
时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锦成,男,汉族,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
理统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一级
建造师。现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合伙人。2024 年 7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
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
制下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6 次,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客观地分析、研究,
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出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
提案投了赞成票。
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
(二)2025 年度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参加了 2025 年度应出席的上述委员会会议,本着独立、客
观的态度,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并同意向董事会提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事项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应出席并实际出席 4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内审部门的监督,
审议通过内审计划并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内审工作执行情况。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公
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
核实,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财务审计
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成员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完整、清晰、及时。
更,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情况。
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
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应出席并实际出席 1 次,审议通过了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
联人回避了以上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名委员会通
过了解高管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诚信情况,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查被提
名人员均符合任职资格,并签署了相关报备文件。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本人认为 2025 年度
该类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外,本人通过远程电话沟通、邮件和微信沟通、到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现场调研和走访、
听取管理层汇报,与董秘和财务部、内审部门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沟通
等多种方式履职,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规
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资金占用和担保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日,均保留工作记录。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按照新施行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修订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披体系,及时了解、
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面的汇报,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实,深入
了解,对披露的财务信息、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部分交叉核验,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2025 年 5 月 16 日参加了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会上对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六)2025 年度履职的其他情况说明
经核查:
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参加深交所、天津证监局的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独董履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
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了足够的
重视,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境基础。在此,对公司为我履
职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出席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
沟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尽职监督管理层
的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