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建,1970 年生,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
税务师。曾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众鑫
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各项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本年应参 出席股
董事 次未亲自参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加股东会 东会次
姓名 加董事会会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数
议
朱建 7 0 7 0 0 否 2 2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应出席会议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专业委员会名称 出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 4 4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否
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
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沟通了解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1 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
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积
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
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中,本人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
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
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5 个工作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同时本人着重提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
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深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经审核,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其合
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三季度报告》,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
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控制和防范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对拟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董事会审议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
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选
举或者聘任的候选人均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 年,本人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