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文茜)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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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文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
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
益。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10月10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履职期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
简称“2025年度任期内”),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文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CICPA)、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CA)、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HKICPA)。历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起
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
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
考虑,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
履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审
议了《关于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有效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建议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定期
报告的财务信息、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等4项议案,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
规范性。
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
进行审核并给予建议,保证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本人审议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4项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
人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适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关于审计、内控工作的沟通情况
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交流,共
同推动全面、高效地开展审计、内控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实地考察等形式,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了解了公
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底稿,对公
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构想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
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决策流程的规范性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不定时浏览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平台,了解中小股
东对于公司的提问、留言及关注点,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针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
本人详细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专业
知识,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持续关注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公司股
东、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
地支持和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
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从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
足对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
相关制度,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注回购股份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通过审阅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及现场调研,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项
目按计划推进,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维护股东利益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本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任
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汇报,同期,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的
工作给予了积极地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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