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柳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大
学)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师资型博士后、讲
师;中山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趣炫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若羽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考乐教育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尖跃动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 年任职期内,
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助理、专硕项目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麦格米
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拓普
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及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因连续任职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均亲自出席。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认真的研究,本人对任职期内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无异议,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2 次,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与独立董事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审计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初步结果进行
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4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亲自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中,本人
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进行了审阅,确认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况。同时,本人依照规定完成了独立性自查工作,并提交相应报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
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就年度审计事项进行充分交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内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
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以及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
法和关注事项,推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
作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内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本人履职
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司未发生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尚在编制中,未正式披露。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上述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聘用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和工作的独立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