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翟业虎)
作为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
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翟业虎,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员,法学专业博士。现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仲)仲裁员、北
京知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
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年临时股东(大)会四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人事考核、利润分配、公司治理、规划投资、重组承诺履行、股东(大)会
的召集权行使共七个方面的议案合计 101 项(含子议案),针对董事会相关待审议
案进行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业务部门积极沟通,针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部分人事任免、股份回购、公司更名
等重点事项的程序性、合规性进行了重点关注,除个别需回避表决的事项外,本人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形。本人认为,2025 年度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认
真履职尽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 3 次,审议议题 4 项。本人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全面评估相关候选人提名资格、专业能力和工作背景。本人
认为,相关候选人具有相应的履职能力与任职资格,提名聘用程序合法合规,本人
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有效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结构的持续优化和稳定
运行。
项。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按时参加会议
并发表表决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内部控制评价、募集资金使
用、续聘审计机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
议,均投出赞成票。同时,本人还重点关注了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中的内控体系建设
及法律合规运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职责。
审议议案 5 项。本人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就 2024 年度工资总额清算、董事及高管薪酬、专项奖励分配方案、2025 年度员
工薪金绩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情况及其合理性,确保薪酬体系的公平、有效。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门会议 1 次,对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等两项事项进行认
真审议,并独立、客观的发表同意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
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方式,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内部审计监督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实施
情况、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开展情况。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优化完善《内部控制
手册》,修编合规、审计、内控专业制度,提升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备性、有效性。
同时,本人保持与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良好沟通,通过定期座谈交流及
时掌握年审工作计划、进展和审计结果,就财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及重大风险
点进行研讨,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此外,本
人注重与公司财务部门、董办部门沟通交流,深度了解重组三年盈利承诺实现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及授权落实情况、2026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评估预测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互动平台等
渠道提出的意见及诉求,并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的形式参加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了解投资者关注重点和业务诉求,及时答复部分投资者提问质询。本人注重中小股
东权益保护,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独立判断,分析研判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中期分
红及股份回购方案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全力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
参加天津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市值管理、信息披露新
规、财务造假惩防等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对公司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现场办公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超过 15 天。本人利
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调研的时机,听取公司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分公司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
事会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参加公司董事务虚会和战略研讨
会,基于本人专业知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就新能源项目投资过程中的权益
保护、救济路径等提出意见建议。此外,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2 日赴陕西分
公司开展现场调研,通过区域公司与基层场站的实地走访、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与
员工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在 陕西区域的业务布局、发展规划、基层场站
生产经营状况、基层员工精神生活面貌和工作诉求,相关调研成果已于 2025 年 8 月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职。
一是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
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
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二是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等工作。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三是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的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
道。四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五是给予本人适当的独立
董事津贴和履职风险保障。按月向本人发放履职津贴,为本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履职责任险,为本人履职提供法律风险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向其控股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与关联方华美
胜地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共同向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旨在加快推进新
疆地区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展,有助于实现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关联方的共同
增资行为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 2025 年向其控股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
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
司生产经营稳定,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
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本人同意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相关事宜,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况。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风险能得到有效
控制。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人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相关资质证
书等材料,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
队伍,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
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人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周现坤先生、
强同波先生的简历及与该议案相关的文件后,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
任职资格,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同意聘任强同波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周现
坤先生、强同波先生为董事,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刁争春先生的简历及与该议案相关的文
件后,本人认为,刁争春先生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具
备的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
同意聘任刁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庄允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庄允兵先生的简历及与该议案相关的
文件后,本人认为,庄允兵先生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
具备的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
人同意聘任庄允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
考核制度,且薪酬标准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层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
考核制度,且考核与薪酬标准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且不存在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展望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始终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位股东对本人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展望 2026 年,
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进一步提
升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和行业趋势的理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
作,更加积极、专业、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推动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
贡献应有之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翟业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