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苑泽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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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苑泽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履职过程中,本人致力于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的职能,
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具体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苑泽明,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历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大公信用管理学院院长。
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制度性开放研究院教授,天
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会 5 次。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亲自出席全部 7 次董事会及 5 次股东会会议,无委托出席
或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会议,事前审阅、亲自出席、
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投票,帮助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与内控的科学性与有
效性。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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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提升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
履行了相关职责。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各期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事项及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等议案。
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依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构成的“3+1”履职平台,积极、勤勉
地开展工作。通过灵活会议、专项审议、现场调研、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
我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内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实
施了有效监督。
  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合规运作情况。基于已实施的监督程序
和获取的信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亦未发现公司存
在违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行为。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的情形;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重点关注了外部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公司的业绩预告、本年度审计重点及会计师审计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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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现
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
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目前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具备充足的时间、精
力及专业能力,能够勤勉、独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取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重点关注了公司重要会计政策
与会计估计执行、收入确认、存货计价及成本核算等关键事项。同时,围绕公司
可持续发展、内部控制建设、风险管理等重要议题,与公司管理层开展深入沟通
与专业探讨,积极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8 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本人履职
予以了配合,在会议召开前进行了充分沟通,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报告期内未发现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签订战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签订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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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双方的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或拟被收购情形,无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
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
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的要求。
严格遵守和执行,本人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建立且比较健
全,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
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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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发生。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
动公司发展;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的程序及
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划。
  综上,对于本年度发生的上述重点事项,公司均在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内
部决策程序后,依法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程进行
了持续的跟踪与监督。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未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信息或未严格执行相关决议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通过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全面回顾与总结,本人认为,本人已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权责清晰、运行有效,决策程序合规透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整体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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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
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公司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中积极发挥作
用,深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加强对公司及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与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苑泽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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