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颐)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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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姚颐)
  本人作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
特长,就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人姚颐,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6 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北方国
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和远程通讯等形式亲自参加了以上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
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展工作。同时,积极响应《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新规要求,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在参与公司会议方面,本人积极投入,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
关人员深入沟通,及时且全面地掌握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在
日常工作中,本人也会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设性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
五日,本年度本人累计进行现场工作达 15 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本人深入公
司办公场所、生产基地等,与外部审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主要项目
负责人交流,也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员工、主要客户、
债权人、股东等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这些现场工作,本人对公司的运营情况有了
更为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为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出合理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
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
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
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
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
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情况
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
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审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姚   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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