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正睿)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2: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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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正睿)
  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
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2025 年度
任职期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正睿,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及会计学双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9
年12月至2012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2年
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9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银行部副总监、董事、执行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历任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
事、医疗健康行业部副行政负责人。2025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本人于2025年9月16日任职以来,本人现场工作7个工作日。公司共召开董事
会3次,股东会1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董事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东会次
                                         议        数
 王正睿         3     3      0       0      否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5 年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议案,认真核查任职资料并同意聘任事项,切实履行监督、核查职责,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了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
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点关注与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准确,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规定。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员
工持股计划,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的情形。
  此外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出现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未发生收
购事项、未出现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审慎的履职原则,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
认真审议与充分研判,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规
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与法定义务,持续加强对公司经营、财务、内控及治理情
况的关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为公
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正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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