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成作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成,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3 月出生,美国麻
省理工学院 MIT 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中国工程物
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美国亚德诺半导体 ADI
研究科学家,2021 年 1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
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参加董事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王成 6次 6次 6次 0次 0次 否 3次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同时与公司
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督促
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流,充分倾听与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
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
作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
司持续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开展各项工
作,通过定期汇报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方式,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监督权,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不存在阻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
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同时,本人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关注,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且运行机制有
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
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的要求,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确定向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核查,本人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制定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求,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成